被不少警察痛骂,但是大部分警察,公正善良、理性客观,如下留言:
2、我虽然是一名警察,但我支持您的观点。因为客观、公正,在您的文章中得到充分的体现。
3、徐律的分析客观到位,建议各地基层公安多看看徐律的文章,会学到很多警校学不到的实用且有价值的东西。
该执法,被送上热搜之后,舆情几天没有下来。后来,自媒体有”反转“文章出现,有人在警察朋友圈抱团转发为警方辩护的自媒体文章。某些单位转发还有任务数,看不出谁是谁了。
说明丹东红码事件中,有人除了特别重视某辅警或民警的“执法权威”之外;还有人特别重视红码事件的"舆论引导“。
为什么某公安局不肯撤销案件?
因为他们侥幸认为某些自媒体可以帮助他们护短、反转。他们正耐心等待这些自媒体带领他们乘胜追击。
于是,虽然读懂舆情,但是就是不低头、不认错、不纠正。
如果铁定案件性质“袭警”到底,我认为套用行政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之分,本案属于抽象袭警行为。
今天看到丹东近来还有一起防疫冲突,只不过这次是警察和防疫人员之间发生的:辅警未出示通行证叫来民警与其发生争执。
看来这个地方的辅警,比较受宠。
昨天,微博有人爆料,该民警或辅警,其实是一名志愿者,并把他的名字也曝光了网络。
刚开始,我没相信,直到一名执业律师在抖音上曝光说这名民警或者辅警,其实是当地的一名志愿者。我才开始半信半疑。
因为律师这个职业相对说话谨慎、负责,而且律师本人也出镜了。不过刚才写文章的时候,我再查看下他的抖音,发现视频不在了。
不知道是他主动删除的,还是视频“违规“了。有人说,如果他自己删除,就是造谣了。
对此,我可不这么看。做了多年的自媒体,深知许多真话自己删除,有时是事后发现不妥;有时是迫于压力......
如果没有录像视频,父女俩铁定冤枉,何况有录像,父女俩都被行政拘留+刑事拘留。可见某些地方公安机关,对人民下手之狠,都不为怪了。对该案执法者身份的质疑,当地公安局说了可信度往往不高,应该引起第三机关的关注,否则就与辽宁盘锦自己办案自己抓律师性质类似。
许多警察认为女子是碰瓷假摔。我认为不是。碰瓷就不起来了,为什么她摔倒后马上起来呢?且多次拉劝父亲上车?一般没有这样碰瓷的。她的摔倒,直接因素是辅警推了她。辅警没有用力推她这是事实,但是推了也是事实。她摔倒,除此之外,可能与穿拖鞋,重心不稳有关,还有当时情绪太激动也很容易滑倒。一是社区仅允许2个小时外出,被拦可能着急,抑或更是长期封控情绪崩溃;
执法中,这名优秀的警察或辅警或...也挺好玩的。他具有智慧,看父亲年龄大且有病,不敢动手,还有点数,于是转而“打”女儿,就好像:你打台湾,我就打H国、R本。说明该警察已经接受王文军的教训。要是事后把这个老人摔倒致严重后果,单位一定与你划清界限的。本案庆幸的是,现场有视频可供分析,悲哀的是许多人指出现场执法问题之后,许多警察不以为然。仍然习惯性强调”警察执法优先,公民存疑在后“。
你明白你是在执法,就应该明白”执法为民“是执法的精髓了。本案为什么那么多人苛责警察?还不是因为你的执法产生了舆情?多大的舆情,就有多大的放大镜。
因此,执法要防止舆情的产生。舆情起来了,你别怪别人放大镜回放你执法过程。
不过,本案舆情的实质,虽然与现场执法有关,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: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的过重处罚,引发了众怒。他们太小题大做了,太把兄弟面子当回事了!把本是人民内部的矛盾,扩大成敌我矛盾。敢和我顶嘴辩解,取证让他们违法,然后果断强制措施,处罚他,收拾他,拾掇他,弄他,占据了警察或辅警或...的脑子。他问“录了吗?”,这句话要和“你尽量录”、“近点录”,联系在一起分析才是。这么在乎取证,一般不是为了保护自己,而是取证目的是为了采取强制措施。即便父亲袭警,你收拾女儿干什么?没看见女儿一直在劝、阻、拉父亲吗?他不是执法,他是在寻找“”报仇机会!当然警察也是人,我能理解。最不能容忍的是女子要带父亲回去却坚决不让。本案执法,碰瓷,是客气说法;构陷,才可能是更准确说法。再夸张一点,就可能是诬告陷害了。
按照我说法,其实这是人品不行,和法律没关系。将一个70岁生病老人构陷入狱,你心何安?
表面上看,这个年轻人很有“执法”经验,老到。其实,如果要做实袭警,应该当老头子袭的时候不要躲闪。这名警察或辅警或...还是有着丰富的执法经验的,最后还是”出事“了。女儿把他父亲拉车上多次了,就怕他父亲“袭警”中招,最后还是中招了!其实,该案舆情发生后,父女和警察,都是当地过度防疫的受害者和牺牲品。
最后,我想说的是:唐山的过度防疫,被来唐采访的贵州记者给破了局。丹东的过度防疫,被取药的父女破局了。执法对错,别拿丹东疫情说事。疫情那么严重,为什么你的执法之后,丹东却马上解封了呢?
袭警是刑事犯罪,警察作为重大舆情事件的当事一方,所在单位无权自己定性,应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由法院审理。看来丹东事件,某公安承认自己执法是错的会很难为情了,最多是找个理由法外开恩,饶了那对刁民父女。